关于组织遴选2019年度第一批甘肃省科技创新卷收卷机构的通知
责任编辑:市科技局 来源: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19-02-12 10:49 |
各县(市、区)科技局、平凉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兰州科技大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组织遴选2019年度第一批甘肃省科技创新卷收卷机构的通知》(兰科市发【2019】7号)文件要求,我省将组织遴选2019年度第一批甘肃省科技创新卷收卷机构工作。请各市县区、工业园区及有关单位、企业按下文要求组织申报,参与遴选,并将相关材料(一式6份)于2019年2月28日前自行报送至兰州科技大市场。同时,相同材料报送1份至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部备案。
联系人: 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部 李高牢
联系电话:0933-5969294 13830308811
邮 箱:415758704@qq.com
平凉市科技局
2019年2月12日
附:
关于组织遴选2019年度第一批甘肃省科技 创新券收券机构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甘科计规〔2017〕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科技创新券工作,现面向省内开展科技创新券收券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创新券收券机构的类型
(一) 检验检测服务收券机构
(二) 专利申请代理服务收券机构
(三) 委托开发服务收券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检验检测服务收券机构:
1.在甘肃省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
2.具有开展检验检测服务的相应资质(CMA/CNAS);
3.从事检验检测服务技术人员,须占机构人员总数的30%以上;
4.具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专用于检验检测服务场地;
5.具备开展检验检测服务工作的良好基础设施设备条件;
(二)专利申请代理服务收券机构:
1.设立在我省注册和登记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内的专利代理机构,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且已通过甘肃省知识产权局报备;
2.具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等服务资质;
3.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服务人员不少于3位;
4.具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服务工作场地。
(三)委托开发服务收券机构:
1.在甘肃省内依法设立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技术企业,重点从省级及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中遴选;
2.具备分析、解剖技术需求并制定技术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
3.具有开展服务的行业、专业领域的相关资质和从事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团队;
4.具备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工作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
三、组织申报、遴选程序
甘肃省科技创新券收券机构的遴选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请各申请单位编制申报材料,报送至甘肃省科技创新券服务管理机构。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甘肃省科技创新券收券机构申请表(附件一)、申报书(附件二)、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材料、场地和仪器设备证明材料、上年度完税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开展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开展服务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三)等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评审。甘肃省科技创新券服务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和核查,确定候选名单。
(三)遴选。经省科技厅网站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收券机构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纸质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兰州科技大市场。
五、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79号兰州科技大市场2楼科技创新券服务区
邮编:730000
联系人:葛寅 0931-8731059、18919312133
电子邮箱:84491407@qq.com
QQ群:858270121
附件:
兰州科技大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