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市科函〔2021〕12号
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
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平凉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17〕11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1号)的相关要求,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开始。
2020年, 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平凉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下,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全年评价入库71户,比2019年36户增长97%,取得了较好成效,企业的科技人员、知识产权、科技投入等都明显增加,科技意识显著增强。今年,省科技厅计划每入库一批发布一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数据快报,市科技局也将定期对全市评价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平凉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仍需重视此项工作,继续加强力量,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加以推进,力争比2020年有较大幅增长。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县域科技竞争力的基础性工作来对待,深化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为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区域科技竞争力,促进本地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甘科高函〔2021〕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评价入库。
一、注意事项
1.新申请注册企业: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帐号,登录系统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在线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注册信息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应确保正常使用。注册信息核对通过后,企业进行自主评价。
2.已有帐号企业:仍使用原帐号直接进行自主评价,不需再次注册。
3.相关咨询: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如需咨询相关情况,请添加QQ群(平凉市科技企业交流群 632187859)。
二、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联 系 人:何肖霞 李 莹
联系电话:0933-5969286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甘科高函〔2021〕7号)
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