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科学技术局_dafa888体育,dafa888官网

dafa888体育,dafa888官网

图片
欢迎进入平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责任编辑:市科技局            来源: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2020-07-10 17:23

?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科高规〔2020〕4号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企业成长生态和创新创业氛围,根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及国家有关文件政策精神,省科技厅修订了《甘肃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已通过2020年6月1日第一次厅务会议审议,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科技厅

2020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甘肃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提升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培育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全省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

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或特殊人群,在孵化企业、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服务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第三条 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功能是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全省创新创业活力。

第四条 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目标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形成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富的发展格局,持续孵化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投资与孵化结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支撑。

第五条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对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会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等工作。市(州)科技局(含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县(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第六条 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且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经营场地和共享设施。机构实际注册运营满2年,且能够按照要求上报至少1年真实有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场地总面积的70%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3.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并且形成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具备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咨询辅导以及政策、法律、投融资、人力资源和市场推广等方面服务的能力;

4.在孵企业总数不少于20家(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不少于15家),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累计毕业企业数3家以上。

6.已开展市(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地区,申报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已认定为市(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7.申报通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本办法中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3.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第八条 企业从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认定为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

3.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100万元;

4.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500万元或上年营业总收入超过300万元;

5.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第九条 艰苦边远地区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要求可适当降低。

第三章 申报与管理

第十条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认定程序:

1.省科技厅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通知,各申报机构按照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地科技局提出申请;

2.市(州)科技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及实地核查,并向省科技厅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3.省科技厅负责受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组织专家对推荐的申报机构进行评审,并视情况进行抽查。通过评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4.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审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一条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国家、甘肃省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和其他相关优惠政策扶持。

第十二条 省科技厅依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并进行动态管理。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评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考评结果为优秀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依据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给予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第十三条 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评资料的或提供虚假评价资料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视为考评不合格。

第十四条 对连续2次考评不合格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取消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

第十五条 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完成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国家年度免税资格认定和科技统计等工作。

第十六条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发生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认定条件发生变化的,需在三个月内向所在地科技局报告。市(州)科技局审核并实地核查后,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向省科技厅提出变更建议;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向省科技厅提出取消资格建议。

第四章 促进与发展

第十七条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效率。开展创业培训、咨询和辅导等预孵化服务,完善企业孵化加速机制,建立全孵化链条的服务体系,提供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及咨询服务,满足在孵企业不同阶段发展需求。

第十八条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打造专业化创业导师队伍,为在孵企业提供精准化、高质量的创业服务。

第十九条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提高市场化运营能力,鼓励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建立完善在孵企业联系制度、毕业企业跟踪制度。

第二十条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积极融入全球创新创业网络,开展国际技术转移、离岸孵化等业务,引进海外优质项目、技术成果和人才等资源,帮助创业者对接海外市场。

第二十一条 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规划、用地和财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第二十二条 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结合区域优势和现实发展需求,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建设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创新创业资源的开放共享,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各市(州)科技局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地方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甘肃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甘科高规〔2016〕5号)同时废止。

 

上一篇 关于印发《甘肃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评估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平凉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创新型乡镇科技示范村创建认定管理办法

 
dafa888体育,dafa888官网: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备案号:陇ICP备15001910号-2 网站标识码:6208000004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门坡91号 邮编:744000 电话:0933-5969282 甘公安备620802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