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编辑:市科技局 来源: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17-09-08 23:10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现制定《平凉市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增强全系统履行执法工作相关职责的主动性,提高打击专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增强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效能,扩大知识产权执法效应,提高广大消费者、创新主体与权利人的信心,进一步提升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形象,营造促进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任务
要以各类商品流通集散地为重点环节,以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设计产品等为重点产品,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一)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行为及假冒专利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中,要加大工作力度,防范和打击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对群众反映大、影响坏的专利侵权假冒产品生产销售点,要协调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切实发挥“12330”公益服务电话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
要注重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通过“12330”公益服务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及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转交案件线索,注意追踪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案件信息,充分发挥方便快捷、业务宽泛的优势,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做好各项支撑服务工作,努力打造专项行动中接受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社会监督的主要平台。
(三)切实加强跨县(区)跨部门执法协作
各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要根据协调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职责,积极协调各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要深化与商务、公安、工商、版权、质检、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对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办理;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嫌侵犯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违法线索,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送。
(四)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
各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构建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的精神,积极开展好行政调解工作,探索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满足权利人与社会的需求,提高办案效率。
对涉嫌触犯刑法的行为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五)切实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专项行动期间,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活动、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权利人、创新主体与广大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要广泛宣传“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引导公众充分运用这一资源,为权利人与社会各界的维权和监督提供便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
各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明确分工,确定专项行动负责人、联系人,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加大投入,确保进度
各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与本行动方案,快速行动,全面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要确保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保障人力、物力投入。
各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要保质保量地开展执法检查整治工作,每月执法检查整治活动不少于1次,并向社会公开。要确保执法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办案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保证专项行动工作进度。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
市局将适时开展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各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本辖区内专项行动的指导检查工作。要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从组织实施阶段开始,应每月向我局报送举报投诉接受情况、专项行动的措施和活动情况,对重要案件及时报送,市局将组织开展督导巡查。要大力鼓励执法工作人员在专项行动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积极采取富有本地特色的专项行动措施。必须坚决消除执法工作中的消极推诿现象。应根据督导检查的情况,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行动迟缓、成效不佳者,必须及时更正;对行动不力、消极不作为而造成严重影响者,要查清并追究责任。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将专项行动中的有益探索转化为长效机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
四、时间安排与具体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0年12月上旬 印发《平凉市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12月下旬 动员部署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提出加强本系统执法工作的新举措,探讨加大打击侵权效果、降低维权成本的方式方法。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0年12月——2011年2月各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以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设计产品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流通、生产环节的侵权与假冒行为的执法排查,摸清情况,分清问题,及时上报,重要案件和情况可直接报市局,市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督办案件。
2011年3月上旬各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根据前一阶段执法检查情况,组织开展侵权假冒行为整治活动,对于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单位,依法坚决处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向当地媒体公告,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整治情况和典型案件及时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11年3月下旬 市局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对不能积极履行职责、专项行动效果不佳的,要批评指正;对徇私舞弊、包庇侵权假冒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附件:平凉市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宋树红
副组长:王哲夫
成 员:朱 辉 黄银宝 王小飞 刘志锋
乔培友 张五成 孙青茂 刘丽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刘丽萍负责日常工作。联 系 人: 刘丽萍
联系电话:0933-8213640
传 真:0933-8213640
邮 箱:llp3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