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凉市科学技术局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责任编辑:市科技局 来源: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17-09-13 10:09 |
平市科发(2005)14号
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平凉市科学技术局首问责任制
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平凉市科学技术局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一月十九日
平凉市科学技术局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了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促进公众监督,树立本局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平政办发[2004]125号《关于建立和推行首问责任制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首问责任制是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耐心周到地解答办事人所提的问题,积极处理或协助引导办事人提请有关科室或单位处理所提问题的一项工作制度和责任规定。建立和推行这项制度,是加强政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务人员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举措。
二、首问责任人就是来访者或通过电话到本局各科室或下属事业单位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时,首先接触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制的工作程序
(一)首问责任人对来咨询办事或来访的群众,应以热情的态度认真接待,耐心听取群众的要求,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明确处理途径,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二)认真听取群众的办事要求和情况反映,并做好记录。
(三)对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或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准确地答复或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推诿;对需按一定程序才能办理,或一时无法答复和解决的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并说明理由,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一次性告知相关事宜。
(四)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或单位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事项,是人员来访,要负责指引办事人到承办科室或单位,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是来电、来函的,及时转有关科室或单位处理,并搞好跟踪服务,直至问题解决。
(五)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可能告知其办理的单位、地址等。
(六)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
四、首问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落实这项制度负主要责任。
(二)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角度,从维护本局形象、树立本局威信、建立诚信政府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实行首问责任制的必要性,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重视和落实这项制度,真正达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一切方便人民的目的。
(三)首问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首问责任,必须主动热情,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仔细耐心地接受问询,言行、态度、举止要以办事人的满意为基本准则,不得使用“不知道”、“没办法”、“不归我管”等用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搪塞、推诿、拒绝办事人或拖延办理时间。
(四)首问责任人在答复办事人提出的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答复要准确、清楚且符合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相关领导,咨询有关科室或单位,给予准确的答复。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办事人说明情况,并给予指导帮助。
(五)统一制发首问登记表,对来访、来电人的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询问事由和首问责任人姓名、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
(六)首问登记表的内容由首问责任人负责登记,由科室或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名,每周五集中交局办公室存档备查。
(七)承办人应负责将该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答复给办事人,并做好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凡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予以说明解释。
(八)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局执行首问责任制的监督,投诉电话:8213712,局办公室应按受理投诉范围,及时做好投诉的查处工作,并负责将投诉查处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五、首问责任制的考核奖惩
(一)首问责任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具体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评,接受来访单位和群众的投诉。每季度作一次检查,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评议,重点评议接待态度、办事效率、办理效果,并把评议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挂钩。检查考核情况于年终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一并进行通报。
(二)对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好的科室和单位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时加10分。
(三)在处理办事人所申办事项或咨询、投诉的问题时,因办理不及时,影响办事质量和效率的,要及时整改;因拒绝、推诿、回避、扣压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和首问责任人严肃处理,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取消奖励资格,责任科室、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和首问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六、本办法从2005年2月1日起实施。
主题词:首问责任制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2005年1月19日印 共印15份